
股权质押是一种融资担保行为,其本身通常无应税行为,但过程中的特定情形会涉及税务缴纳。相关的税务情况主要如下:
- 印花税:股权质押合同需缴纳印花税。其常按“产权转移书据”税目计税,税率为万分之五;不过,部分观点认为,若质押合同侧重融资担保,应按“借款合同”适用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。当质押到期处置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,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按协议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。
- 所得税:若出质方通过股权质押获取资金产生利息收入,企业出质方要把该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对应的税率缴企业所得税;个人出质方则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项目,依 2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另外,质押期间被质押股权获分红,企业股东按规定计入应税所得缴企业所得税,个人股东按 20%的税率缴个人所得税。若到期处置股权有增值收益,企业转让方将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企业所得税,个人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,以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与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,按 20%计税。
- 增值税: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通常不涉及增值税。而转让上市公司股权,按“金融商品转让”缴纳增值税,一般纳税人税率为 6%,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 3%。